第三章

这几天我在金丽桥过的比较舒坦,一日三餐不愁吃喝,而且每顿还有烧酒滋润着,这要是和前几天飘泊不定相比,这简直是小康的生活。和饭店老板交朋友就是有这个便利,论吃喝不在话下。就如同和修鞋的皮匠交朋友,那你穿的鞋子永远坏不了。

有时候想起来就像做梦一样,人生的大起大落竟然在无意中改变的。

对着镜子,我偷偷看着自己的脸,红扑扑的,也胖了许多。因此我感慨的想:人活着就应该健康,健康多好啊,连自己看着都喜欢。安蓝在背后嘲笑我说:“臭美什么,好像美得都流泪了。”我发自肺腑的说:“我是觉得我现在太幸福了,这种幸福来之不易啊。”她拍着我的肩膀说:“知道就好。所有幸福都是用痛苦换来的。”

有句话说的好,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男人的生命有一半是女人给予的。女人这辈子,她把大部分时间花费在改造男人了。

虽然我和安蓝仅仅是普通朋友关系,但她对我的那份情感是相当体贴的。在她的情感里,总希望我过的幸福,活的有模有样。这就是和异性交朋友的最大好处。

然而和异性做朋友也有许多的缺点。毕竟男女有别,在日常生活中难免有许多不便之处。和女人交朋友就像养花一样,即耐心细致,又得温柔体贴。千万不可太粗鲁了。

在我没来之前,姐妹餐馆只有姐妹,没有男人什么事情。老刘年岁大了,他在饭店充其量就是个老伙计,年轻人的事情和他不沾边儿。此外,老刘除了干活以外也不喜欢和年轻人一块搀和。听安蓝讲,老刘的老伴迷恋上了法轮功,成天哭着嚷着要和李弘志结婚,搞的老刘焦头烂额,下了班就往家跑。所以说,老刘这个男性在姐妹餐馆里可以忽略不计。他就是个老年人。

那么我一来,情况就有所改变了。首先她们把我安排在哪儿,这就是个头痛的问题。人家安蓝除了饭店以外,还有自己单独的住处。她每天忙活完了都回自己的居所休息。阿华住在饭店里,饭店里有个干净的小套间就是她的。那么我住哪儿呢?好像我住哪都不怎么合适。

刚来那天,我想去住旅店。可是安蓝说,这里有的是地方,住旅店多浪费啊!我想也是,咱既然分文没有,那只好听从有钱人的安排了。

晚上,安蓝就把我带自己“家。”里去了。

安蓝的家是和其他几户杂居在一个小四合院里。有的住正房,有的住厢房;有的是两口之家,有的是三口或四口之家。唯独安蓝是单身。这院里的居民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山南海北哪的人都有。每到下班时间,小院里比菜市场都热闹,各种口音搀杂在一起,加上大小孩子的哭嚷,那简直是一锅粥。安蓝说,这院子里二四小时都不得安宁,你要想睡觉,非拿被子蒙脑袋不可。这院里只要一间厕所,而且是男女“公用。”想想看,大小三十多口公用一个厕所那是怎样的不便利啊。假如你要是闹肚子,那就倒霉了,非拉裤子不可。

住大杂院就是这样,各扫门前雪,谁都不体谅谁。尤其那些妇女,成天在一起叽叽喳喳,不是东家常,就是西家短;有时因为针尖那么大点事就能大骂不绝口。那些女人的骂詈可是了得,她们逮着什么骂什么,把人身上长的那些“零件。”如数家珍的、变着花样的抖落出来。没事就听她们骂吧,保证把你羞的面红耳赤。

安蓝是比较清高的,一般她很少和这院子的人交往,顶多碰面点点头而已。其实安蓝这个家就像个招待所,她白天一天在饭店里忙活,只有晚上回来睡睡觉。所以她也很难和院子里的人打成一片。再说,安蓝很厌烦那些女人的叽叽喳喳、小肚鸡肠。怎么说她是开饭店的小老板,相对比那些人的素质高一些。

安蓝住的是正房,从东数第一间。她的房间不怎么大,占地面积也就二十平米左右,但房间里摆的严严实实,让人没处下脚。房间里并排放着两张床,一张床上铺着干净的花床单,被子随意的散在床上。很显然她也是个不爱叠被子的女人。另一张床上只铺着床单,除此以外什么都没有。而且床单上还落了些微尘,看上去许久没人睡过了。靠窗子摆的一边摆放的是梳妆台,和一把木椅。梳妆台上摆的全是安蓝的化妆品,什么膏呀油呀,大瓶小瓶琳琅满目,看的我眼花缭乱。再往上瞧,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屋顶上横七竖八拉满了铁丝,而且每道铁丝上都挂满了衣服,花花绿绿就像万国旗一样。但是最惹人眼的是那些女人的内衣、内裤也高高挂起。我进去时,首先要在那些小背心、小裤衩的低下钻过。想想看,一个单身男人从那些东西低下经过是怎样的心情啊。

鲁迅小时候,保姆常妈妈教导他说:“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何况是从女人的内衣、内裤底下钻过了?唉!这是也我的“福气。”

安蓝看我有些尴尬,弄的她也怪不好意思的。她非常抱歉的对我含羞的说:“让老同学见笑了,瞧我这屋里乱的。”

其实也没什么,那不过是些女人的东西,我看见了又能怎样?

我主要担心的是,这么小的屋子我们怎么睡?我这辈子迄今为止还没和哪个女人单独在同一个房间里睡过呢。安蓝也真是,让我住旅店多好,何必这样……唉!这孤男寡女的,怎么说也不方便。

要说还是安蓝有主意,在睡觉前她从柜子里抽出一大块窗帘挂在两床中间,这样就谁也干涉不到谁了。虽然一层薄薄的布帘很没有安全感,随时都可以“出界。”触及到对方,但是越是这样就越能考验孤男寡女的意志力。可是话再说回来,要是谁故意想犯错误,就算是铜墙铁壁也是枉然。

一道薄薄的布帘不仅是为了遮羞,主要是维护我们朋友之间的友情。友情固然很重要,谁也不想因为一时的冲动而永远失去好朋友吧。

睡觉的地方是解决了,有帘子隔着,谁也不防碍谁。然而问题还在后面呢。我是个爱喝水的人,白天喝一肚子水晚上必须得上两次厕所。安蓝睡在外面,我睡在里面,我要出去的话必须得掀开帘子经过她的“房间。”这可麻烦了,我一个男人深更半夜闯入女人的闺房那是什么行为啊。尤其现在的天气还很闷热,万一安蓝喜欢裸睡那非把她吓死不可。知道的是我去厕所,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行为不轨,趁机占她便宜呢。

因此,头天晚上睡到半夜就把我给憋醒了,可我又不敢出去,又不能尿在床上,咬着牙将将坚持到天亮。唉,我这大活人差点让尿给憋死了。等往后的几天,睡之前我再也不敢多喝水了,忒麻烦。

其实也有起夜的毛病,她每次起来都把灯拉着,我一转身就能看见布帘上她那影影绰绰的身影。然而,等她上完厕所回来把灯拉灭,她睡着了,我却辗转反侧再也睡不着了。有时把她惊醒了,她就隔着帘子嘟囔着问我怎么了?我撒谎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有可能是想家了。这样,安蓝信以为真的又把灯拉着,陪我聊聊天,尽量让我宽心。有时候聊的开心,我们隔着帘子一直聊到天亮。

我和安蓝的关系一直很友好,我们的友好体现在方方面面。十年前我贸然向她求爱,她都是非常理智的、友善的回绝了我。她是真正把我当成了朋友。我们能有今天的情意,那也是那个时候打下的基础。所以阿华看见安蓝对我好让她觉得匪夷所思,她很难理解安蓝一个大姑娘家居然不畏人言把我带回自己家里居住,这是怎样的情意呀。

阿华的不解是正常的。不但她不解,甚至所有人看见安蓝把我带到自己家住都大摇其头。院子里那些妇女们的叽叽喳喳就可以看得出来。因为我和安蓝每天晚上回来,院子里那些闲散的人总是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的还指手画脚,把嘴撇的像瓢一样。等我们关上门回到屋里,那些人的议论更是潮水般的热烈。我都怀疑她们每天晚上潜伏在我们窗根低下偷听。尽管我们表现的很镇静,不和她们一般见识,但是成天被她们议论纷纷,说三道四那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安蓝劝慰我说:长潞,你就在这安心的住下吧。别听那些风言风语的胡扯,咱没干亏心事就不怕鬼叫门。可是我想,我和安蓝孤男寡女的独处毕竟是件好说不好听的事情,换了我,我也会疑窦重重的。

有一天我偶尔听见阿华和安蓝在厨房里开玩笑,她们说了些什么我不知道,但是绝对和我有关系,因为我看见安蓝从厨房出来时脸色羞红的像樱桃似的。

所以,为了避免闲话,少给安蓝添麻烦,我必须尽快离开金丽桥。要是因为我的到来而给安蓝造成名誉上的损害,那就是我做朋友的过错了。朋友嘛,重要的是体谅别人的难处,体谅别人才能保全自己,这是做朋友的基本原则。

于是那天晚上回到四合院,我和安蓝商量说,过了明天我就要回老家了。

安蓝当时正在洗脚,她听了我话马上一愣,然后半开玩笑的说:“你给我老实的呆着吧,什么时候放你走我自有安排,到时候你不走都不行。”

多么热心的女人啊,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怎么听怎么舒服,没有半句客套。说实在话,我还真得舍不得离开她。然而事实摆在眼前,她再怎么热心款待我,我也不能乐不思蜀啊。该走还得走。

安蓝问我说,急着走是不是想家了?我顺口答应说是。安蓝笑眯眯的说,你家里又没撇着老婆孩子,你的父母刚刚五十多岁,我想,你的想家似乎没什么道理吧。以我看,你单身一个人到哪都一样,把自己管好了比什么都强。

她说的也是实情,我挺大的老爷们儿的确不应该把想家挂在嘴边上。

我掏心窝子和她说:“坦白地说,我来北京之前就发誓,在外面要混不出个样永远不回去。因为我的条件你也看到了,我在咱老家纯粹是个废物,我对农村的活计是一窍不通,连锄头都拿不动。我爷爷常说我是投错胎了,我本是少爷的胚子,只可惜生在农村,那就是吃糠的命。所以,我只有到外面兴许还能闯下一片天地,在家里是没有任何希望。还得依靠父母养活。”

安蓝歪着脖子说:“我就知道你是个不任命的人,否则也不会出来受这份洋罪。那么既然如此,你还是打消回家的念头吧。”

“我是不想回去,可我现在不回去能怎么样呢?”

她热诚的说:“先别急,过几天我想办法给你找份工作,管它赚不赚钱呢,暂时落下脚再说。谁刚出来也是四处碰壁,等把自己碰的头破血流了,你也就事有所成了。”

我用鼻子哼哼的说:“一提起找工作我都头痛,都快患上工作恐惧症了。所以,安蓝你就别为我操心了,既是你给我找到工作,或许我都干不了。我知道我是死狗扶不上墙。”

“少扯淡,越说越离谱了。”说到这,她气恼的一下子把布帘拉上了“早点休息吧,明天我带你去看刘若英的演唱会。”

我哪有闲心看演唱会呀。别说是刘若英了,就是刘德华我都不带动心的。不行,今晚我必须和她说定了,后天我一准打道回府。想到这,我顺手又把布帘拉开了——但是也不怎么那么寸,在我拉开布帘的那瞬间,安蓝正躬着身往下脱裤子呢。她那白嫩嫩的圆屁股全被我看见了。要说最难为情的还是安蓝,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曝了光,把她慌乱的不知所措,一着急掀开被子整个钻了进去。

安蓝也真是的,我这话还没说完呢,她就急着睡觉,有那么困吗?再说,要脱裤子也该提前打个招呼,免得我鲁莽行事。

“对不起,把你吓坏了吧。”我拉上布帘惭愧的说“我不是故意的,我,我只是想和你商量点事情。”

安蓝捂着被子羞愧难当的说:“商量事就商量吧,还把帘子拉开了。瞧瞧,一着急我把裤子都蹬开线了。”

听到这,我忍不住笑了两声。这时安蓝在被窝里也开心的狂笑了起来。

等平静下来,我接着和说:“后天我打算回去了,坐中午11点的火车。我刚才就是想和你说这个,没成想把你吓了一跳。”

“还好意思说呢。”她从被窝里爬了出来,重新穿好衣服,问“你决定好了?”

“是的,我决定好了。”不知怎的,说这话时心里特别不是个滋味。安蓝那边没什么反映。我回头看了看,只见她那纤柔的背影微微的在抖动。我接着说“还是早点回去吧。老实在你着腻味着也不像话,你也挺忙的,总不能成天陪着我呀……我想,以后我还回来北京的,我一定来找你……”

说到这,我的眼睛突然湿润了,喉咙里像卡了什么东西似的。因为我知道,我这次离开北京很难有机会再来了。假如我没机会来,那么我和安蓝的分别将又是个漫长的等待。上次在小酒馆分手,让我们一直等了十年。十年的岁月是什么概念?人的一生又能有几个十年呢?所以这一分手,让我们的心情都很沉重。悲观的说,这一别,或许就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如果说,这次我们在金丽巧偶遇那是上帝的安排,但是下次上帝还能不能睁开慧眼呢?

安蓝一伸胳膊又把布帘拉开了。我悄悄瞥了她一眼,她显得很严肃。这回她穿的是乳白色宽领睡衣,头发散着,很自然的垂在肩上。看样子她现在睡意全无了。

为了缓和气氛,安蓝从床头柜里拿出一包中华烟来。我知道那烟很名贵,一包起码五六十多块,每吸一支那样的烟,就相当于穷人的一天伙食费。

“这也是别人送给我的,有时晚上睡不着吸上一支。”她从烟盒里抽出来一支,剩下的全扔到我这边了。

我谦虚的说:“我不配吸这烟,这烟吸在我的嘴里简直是糟蹋了。”我打着火机,亲自给她点着,她俏皮的把烟气吹到了我脸上。

“我吸烟的样子很奇怪吧。”她朝地下弹了弹烟灰说“其实我很反感女人吸烟,我一看见女人嘴里叼着烟别提多别扭了。”

“女人吸烟也是种时尚。不过,据听说女儿吸烟对身体的危害远远大于男人。因为烟里的尼古丁能紊乱女人体内的……什么激素。”

“什么激素?”她玩笑的说“是不是性激素吧。”

“那到不是。”我马上否认道。同时我的脸火辣辣的。单身汉就怕提“性。”这个字,因为那个字对他来说非常敏感的,也是遥不可及的。

“瞧你……哈哈。”她看着我发窘得意的笑了起来。之后她接我老底说“其实你是反对女人吸烟的。记得很久以前,有一次我们饭店来了位小姐,她当着许多人面就喷云吐雾。而你悄悄的和我说,那女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准时个三陪女。你还发誓说,你以后绝不找会吸烟的女人,吸烟的女人容易招摇。”

这话或许我说过,但我不记得了。不过现在看来,说这种话简直是罪有应得。就我现在这种状况,别说是吸烟的女人了,就算是吸毒的女人我都会考虑考虑的。但是从我内心来说,我的确不怎么赞同女人吸烟。

于是我劝导她说:“闲的无聊,偶尔吸一两支玩玩也无妨,千万别上隐了。那东西怎么说也是有害健康的。”

“是啊,吸烟有害健康,烟盒上写着呢。”她轻佻的朝屋顶吹了几个烟圏说。

看看表,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我得抓紧时间和她说正事。我清了清嗓子说:“安蓝,我已经决定好了,后天就回老家了,坐中午11点的火车。掏心窝子说,我很舍不得离开你。所以,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你好好保重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别把自己累坏了。我相信,无论我们相距还是分离,我们都是最好的朋友,以后有机会我还会来金丽桥看望你的。你是我今生最好的朋友。”

“你说的这些话让我很感动。同时我谢谢你能惦记着我,这比什么都重要。”说到这,她伸手拿了支烟点着。她一边吐着烟雾一边凝视着我说“不再多玩几天了吗?”

我所问非所答的说:“有机会我还会来看望你的。”

“再过十年我们就老了。那种孤独的等待是很残酷的。”

“安蓝你快别说了……”一瞬间我的眼泪夺眶而出,为了掩饰自己,我赶快把布帘拉上了。

屋顶上的荧光灯还亮着,但布帘的两边确静如死灰。

大约过了很长时间,布帘那边咕哝的说:“长潞,那家伙也在金丽桥呢。”

“谁……”我好像没听明白。重复的问“哪个家伙呀?”

“实在对不起,我没想瞒着你,只是我实在不想提起他。”

“你说的是王小光吗?”

“除了他还能有谁。”

凭我的直觉,我一开始就怀疑王小光和安蓝在一起——确切的说,当我看见安蓝就想到了他。可是让我迷惑的是,安蓝迟迟没和我提起过他。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在一起肯定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这些事情都是我不知道的,也和我没关系。对我而言,我的记忆还停留在十年前,所以我轻易不敢打听有关王小光和安蓝的点点滴滴。我只想悄悄来,悄悄的走。这次和安蓝在金丽桥重逢,是我最大的满足。

可是不管怎样,我和王小光也算是同学。既然安蓝向我提起他,那我也没什么可回避的。与此同时,我也想了解了解安蓝和王小光这么多年是怎样过来的。这也是好奇心使然。

为了搞清真相,我们还得追溯到十年前。

十年前王小光在中学期间做了件非常荒唐而丢脸的事,他把我们班最年轻漂亮的女老师给猥亵了——我们那位倒霉女教师在结婚之前的那点隐蔽处,统统被王小光这个混小子给洗劫一空。用他的话说,该摸的全摸了,不该摸的,他也全摸了。然而最可恨的是,王小光做了坏事,他竟然神不知鬼不觉的人间蒸发了。直到现在,这件事情在那所学校里还是一桩悬案呢。当年那位漂亮的女教师或许也早就当了孩子他妈了吧。

然而从某种程度上说,王小光的畏罪潜逃是和我有直接关系的,那天晚上我要不给他出馊主意,他肯定得束手就擒,在看守所啃几天窝窝头。因此在这个案件上,我毋庸置疑是他的帮凶。虽然他占足了便宜没分我半点羹,但是我的行为也间接的成了猥亵女老师的一个客观因素。

所以事后想起这件事让我后悔莫及,不停的反省自己。我每每想起协助王小光畏罪潜逃心里就惴惴不安,就好像是我把女老师给猥亵的。

说来也怪,从那件事情以后,我们女老师对我的态度是飞流直下,怎么看我怎么不顺眼。其实我也知道,她这种突然的转变主要是因为我和王小光是好朋友,因此她逮不着王小光这个元凶必然要拿元凶的朋友撒撒气了。尽管我忍气吞声,在她面前尽量表现的很乖巧,但她还是视我如贼寇。有一次她在我的作文本上直截了当的留言道:“长潞同学,坦白的说,我讨厌死你了,一看见你恨不能啐你一脸唾沫。我祝愿你赶快毕业滚蛋吧!!”看到这样的“评语。”我没有任何情绪波动。我不但不生气,而且还觉得她骂的对,骂的爽快,谁让我把她坑了呢?我们的女老师长的多水灵呀,刚刚二十初头像朵花似的。这真是红颜多薄命,她还没等正事结婚就被流氓给摧残了,这简直是大逆不道。

有很长一段时间,王小光猥亵女老师的事情在我心底就想梦魇一样。王小光的名字就像毒瘤一样侵蚀着我的良知。直到上了高中,换了所新的学校,我才渐渐摆脱他。

王小光跑了,与此同时安蓝也在同一天晚上消失了。

据安蓝讲,十年前的那天晚上,安蓝正在熟睡中,王小光突然闯进她的单身宿舍。王小光把安蓝推醒后第一句话就问她想不想去北京闯一闯?安蓝说当然想了,她做梦都想去北京,可就是没有机会。王小光兴奋的告诉她说,我现在就给你机会,如果你想去北京,马上收拾收拾跟我走。那年安蓝还小,一听说有人带她去北京闯荡,她心都飞起来了。甚至她还没反映过来,就稀里糊涂跟着王小光蹬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等到了北京之后,王小光才和她说出真相,那时她想后悔都晚了。

他们开始来到北京时,就感觉蹬上了人间天堂,比梦想的北京还要伟大,还要壮观。王小光首先带着她去了天安门广场。因为王小光对于北京的意识,仅仅停留在天安门上。他从小就是听“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长大的。安蓝比王小光还强一点点儿,她不但知道天安门,还知道大前门——天安门的前面就是大前门嘛。那么大前门的前面是什么?那就不晓得了。

两个农村来的孩子初到北京把他们高兴的就像一对百灵鸟似的,无论看见什么都稀奇,走到哪都是目不暇接。王小光是个特别没心没肺的人,他要高兴起来把什么都忘了……孰不知我们可怜的女老师在家恨的他咬牙切齿,天天诅咒他遭天谴。

俩人逛完王府井晚上回到旅店里。在闲聊时,安蓝试探地问了王小光说:“小光,你来北京带了多少钱呀?”

王小光毫不隐瞒的地告诉她说,他就带了五百块钱。除了这几天的花消还剩下二百多块。

安蓝一听这话,觉王小光是和她撒谎,心想这家伙也太不太诚实了。于是安蓝又旁敲侧击挖苦他说:“带多少钱那是你的事情,我又不和你要半分,何必在我面前装穷呢。”

王小光是个直性子人,禁不起别人这样数落。为了让安蓝相信他没有撒谎,他把身上所有的钱全都掏了出来。安蓝一看他就这么点儿钱差点晕了过去。她无奈的和王小光说:“我算服你了。”

反而王小光恬不知耻地问安蓝说:“安蓝,那你带了多少钱?我想你一定比我带的多。”

安蓝哭笑不得地说:“放心吧,我比你还穷。你也不想想,我一个小服务员能趁多少钱?你趁早别打我的算盘。”

小光冷笑了几声说:“当初我就想,两个人在外面总比一个人的力量大,所以我才带你出来的,想不到……”往下王小光年好意思说。但是此时此刻他的脸色变的极为难看。

安蓝也不是吃素长大的,她和王小光针锋相对的说:“看来我们一起来北京是个天大的误会。你以为我有钱,我以为你有钱,归齐咱们都没什么钱,谁也靠不住谁。”

王小光想了想,他打退堂鼓说:“好了好了,咱俩也别抬杠了。我看乘现在还有张车票钱,明天还是回去吧。”

安蓝马上抗议说:“要回你回,我是不回去。好马还不吃回头草呢。”这话的隐喻是,王小光不是个好马,最多也就是个害群之马。

王小光恨恨地瞪了安蓝一眼,他耍赖皮说:“这么说你还是有钱。就你那点小心眼,别想瞒我。我就和你挑明了说吧,既然你不回,那我也不回,你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我算是粘你身上了。”

安蓝质问他说:“是你把我带出来的,要说我粘你身上还讲的过去,你说你挺大老爷们儿张嘴闭嘴要粘我身上,你寒碜不寒碜?”接着她又说“现在我没心情和你吵架。我也把话和你说明白了吧,我既然敢从家出来就没打算再回去。至于你想怎样,那是你的事情,我没意见。”

王小光敢回去吗?他不敢。他要是回去马上就得成了过街老鼠。我们那位漂亮的女老师非拆了他不可。他出来的根本目的就是逃难,或者说逃避罪责。他并没想别的。而安蓝出来是怀有远大梦想的,她所想的一切都和王小光背道而驰。别看王小光外表牛气哄哄,其实他骨子里相当的脆弱。她之所以把安蓝哄骗出来,就是给他壮胆的。

吵完架的第二天,他们就把旅店给退了,想玩儿的心情一下子荡然无存。现在王小光十分沮丧,他看哪哪别扭,更不爱北京天安门了。在他眼里,口袋里没钱,天安门也没什么可爱之处,还是和它敬而远之的好。饿着肚皮就算蹬上那祖国的“心脏。”那也觉不出雄伟来,两眼望下去仍旧是茫茫然。

接下来,王小光带着安蓝在北京城里到处找工作,然而他们一连找了好几天也没找到合适的。现上骄现扎耳朵眼儿哪来的及呀?还是安蓝有主见,既然城里混不下去,那就到郊区去吧,郊区的房租便宜,先有个安身之处再说。

就这样他们俩就来到了金丽桥镇。在金丽桥镇最偏僻的地段花三十元钱租了间四面透风、缺砖少瓦“炮楼。”房子是破了点,可是它象征性的能遮风避雨,总比睡地下通道要舒服的多。

没多久,他们倆在金丽桥先后都找到了工作。王小光在一个小建筑队论板儿锨买苦力。安蓝在餐馆里做服务员。

做服务员对于安蓝来说是驾轻就熟的活儿,什么端盘子洗碗她都样样精通。在老家他干的就是伺候人的活,来到北京还是一样。这让心胸远大的安蓝难免有点郁闷了。

但是相比之下,王小光比安蓝惨多了。因为王小光在建筑队做小工,他成天得和钢筋水泥打交道。那年王小光刚刚17,就他那单薄羸弱的小身板,头天上工回来,差点把他累尿裤子了。象王小光这样的人在家那都是当大爷的主,谁敢指使他干活儿?姥姥!可是现在在看看王小光,被人家包工头给支使的像陀螺似的,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稍微迟缓点,包工头张口就骂,动辄就以辞退威胁他。

这真是掉了毛的凤凰不如鸡呀。

那时候的王小光,要是没有安蓝在背后给他做精神上的后盾,他早就撂挑子了。

有一段时间,王小光实在撑不住了,他回到家里和安蓝懊丧的说:建筑队的活儿简直不是人干的,还不如回家被人家抓住送到监狱里服刑呢。安蓝则苦口婆心的劝慰她说:建筑队的活的确累了点,可是那么大的建筑队也不光你王小光一个人在干活,所有人不是都在非牛即马的汗流浃背吗?所以说,人要是舍不得吃苦受累那是最可怕的,如果他现在就舍不得吃苦受累那他将来注定也没什么大出息。活是人干的,这世界上就没有人干不了的活。

就这样,在安蓝的鼓舞和教导下,王小光忍气吞声在建筑队硬撑了一年多。

话说到这,我最关心的不是别的,我主要是想知道安蓝和王小光以后的事情,这些年他们究竟是怎样相处的。

提起这事多少让安蓝感到有些难为情。她皱着眉头叹气说:“唉!怎么和你说呢?提起我和王小光的事情我都臊得慌。”她瞥了我一眼,羞答答的说“我呢,和那家伙来金丽桥不到一年就同居了,我们一直是以夫妻名分生活在一起的。在金丽桥地面上,所有人都知道我是王小光的老婆,他是我的男人。虽然我们并没领取结婚证,但是已经是名副其实了。”

这是我意料之中的意料之外。但不知怎的,当我得知她和王小光姘居了,我心里非常的不平衡。我很后悔知道他们的这些事情。

安蓝显得也很羞怯,毕竟我曾经追求过她,她没有接受我。更为重要的是,那时候我和她都是第一次碰触感情,所以我们都很难忘记那种青涩的感觉。她之所以不愿意和我提起王小光,也许就是因为我和她之间的,那种潜意识的情感邂逅。

她点燃一支烟,吸了两口,喃喃的说:“也许在你心底总想问我,我为什么要和他同居?是因为爱情吗?而然这个问题也困惑了我许多年,直到现在我都没闹明白。我这个人本来就不怎么懂得爱情,自从跟了他,我就更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了。长潞,你懂得吗?”

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也不懂。

“刚来金丽桥那时我们还是朋友,为了俭省开支我们租住在同一屋檐下。想起那时候的艰苦岁月也挺有意思的。那时候我们所有一切开销都按AA制分摊,谁买的菜啦,谁买的油啦,谁交的房租水电啦等等,每一分钱算的都很精细。我们那样做并不是斤斤计较,主要是那个年代挣点钱不容易,谁都怕谁吃亏。那时候我们的感情很纯洁,真正把对方当成了可以信赖的朋友。你要知道,出门在外的人,他(她)的内心深处是最需要那种依赖的。”

“等过了一年以后,王小光搬了出去,从此我们各过各的。王小光那个人有时候挺爱面子的,他觉得我们孤男寡女的长期生活在一起让他很是尴尬。加上他的朋友们也胡说八道的,这让他很难做人。而我也有自己的朋友,每当她们提起我和王小光的事情,我脸上也是火烧火燎的。你想想看,一个正常女孩哪有不明不白和男人住在一起的呢?所以,为了互相着想,还是分开住的好。”

“然而事情总是不尽人意。在王小光刚般走不到一个月,我就被金丽桥街上一个癞皮狗给盯上了。那家伙我还认识,他外号叫史疙瘩,经常和一些狐朋狗友去我们饭店喝酒。有一次他喝醉酒想非礼我,幸好被我们老板给摆平了。可是那小子死心不死,仗着他是本地人,我不敢得罪他,他就三番五次的骚扰我。他说他要和我搞对象,他早就偷偷的暗恋上了我。哎哟!听见这话我都想呕吐。那家伙你是不知道,他不但人品低下,而且长的别提多寒碜了,整个就像根哭丧棒似的。因此我万分气恼的想:让我跟他搞对象?别他妈的做梦了。也不撒脬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

“后来,这件事也不怎么传到了王小光耳朵里,王小光一听史疙瘩骚扰我,把他气的浑身只哆嗦,恨不能立刻把史疙瘩那个混球碎尸万段。在王小光看来,谁要是欺负我那就等于是欺负他,他绝不会咽下这口恶气的。结果有一天下午,王小光背着我去找史疙瘩算帐去了:他把史疙瘩骗到一个小树林里,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把史疙瘩捆在了树干上,一顿暴揍,把史疙瘩门牙都打掉了两颗。这可倒好,什么事要让王小光一插手准麻烦,他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还把事态给闹复杂化了。你想想,我是个服务员,又单独一个人,我得罪那么多人不是更没有安全感了吗?正在我发愁怎么办时,没想到小光骑着自行车捎着被子回来了。他说他不放心我一个人住,还是搬回来一起住的好。说心里话,那次小光的做法太让我感动了,感动的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一个弱势女人能得到男人的保护那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经历了那件事情让我们彼此改变了许多。尤其是王小光,短短分开一个月的时间,他学的特别会关心和体贴人了。甚至他的关心与体贴近似于讨好我。他每天下班回来都要给我买些零食吃。什么苹果、香蕉、草莓、甜瓜子等等编着花样给我买。家里的活儿他也和我抢着干,什么刷锅洗碗都冲在前头,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事情。开始我并没觉得怎样,就觉得两人合伙生活在一起,他干点家务活那也是应当应分的。可后来日子常了,我渐渐觉出他有些不对劲了。果不其然被我猜中了。有一天晚上吃饭时他就没完没了的和我套近乎,转弯末角说一些没头没脑的话。开始我没待理他,随便他怎么说。等后来他实在没的说了,就用那种非常怪异的眼神直楞楞地盯着我看,把我看的心里直发毛。就这样僵持了有一分多钟,他结结巴巴地和我说,他想和我商量一件事情。我非常坦然的说,有话就直说吧,干嘛还商量呢。他接着又用那种怪异的眼神盯着我看,直到把我盯的不耐烦了,他才唯唯诺诺的说,他喜欢上了我,让我们做恋人吧。”

“虽然我已经猜到他将要说什么,但是当那种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时,我还是觉得非常的突然和震惊。因为我对那方面没什么经验。我也从没想过王小光会喜欢上我。据我所知,王小光在老家有好几个恋人,我在他相册里见过那些女人的照片,个个长得都比我好看。直到他来北京二年多了,他们互相通信呢。所以我很难相信王小光会看上我,而我也不会轻易喜欢上他。别看我们同住屋檐下,充其量就是个普通的朋友关系。”

“因此,那天我没有答应他什么,也没有做任何性的表态。因为这一切来的太突然了,让人有种找不到北的感觉。我只当他是在开玩笑,随他去吧。可是王小光那人干别的不成,他要是追起女人来还有股子劲儿。他一旦开了口,就再也收不住了,我要是不答应他,他就天天腻烦我,把我弄的左右不是。后来实在把逼不无路可走了,我就敷衍他说:恋爱不是说谈就谈的,得给我一定的时间考虑考虑,等考虑好了自然告诉你的。”

我想答案是不言而愈的。安蓝肯定答应了王小光,不然后来就没戏可说了。正在我暗自嘀咕着,安蓝突然开口问我说:“长潞,你说爱情这东西有没有原则性?”

“什么原则性?我好象没听明白呀。”我含糊的说。

“我觉得爱情是有原则的。如果男女双方都不按原则去对待感情,那他们终究没有好结果。我和王小光就是这样的。”

“此话怎讲?”

“也许我命里注定要和那家伙玩一场感情游戏。但是我们没有按原则去玩,其结果就是不好玩,没意思。”

第二天晚上,我和安蓝老早就回到了大杂院。为了尽情的聊天,我们从饭店带回来好些啤酒和熟食。还有我最爱吃的脆皮花生米。

这回我们也用不着拉上帘子做遮掩了,我们都是成年人,谁还不知谁长什么模样?安蓝从床底下翻出一个包装箱放在床中间当炕桌,然后摆上酒菜,我们俩各做一边,那种举杯共饮、促膝而谈的情调让人感到无比的温馨和浪漫。就是荧光灯稍微刺眼了些,要是用烛光来衬托这夜晚,那就更完美了。

“长潞,你瞧过《一千零一夜》那本书吗?”她冷孤丁的问。

我实事求是的说:“曾经翻看过,但没有完全看。怎么了?”

她用酒杯碰了碰嘴唇说:“没什么,随便问问。我挺喜欢那本书的。”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但紧接着就更糊涂了。

“来,我们碰一杯。”她高举着酒杯说“我还从没和谁碰过杯呢。”

我也端起杯,向她晃了晃说:“现在你有机会了。”

一杯酒下肚她又问:“长潞,你听我唠叨我和王小光的事情烦不烦呀?”

“为什么要烦?我挺喜欢听你讲述的。”

“为什么?”

“说不好,就是喜欢听。”我顿了顿又说“或许有很多因素吧。”

等我们喝到一定程度,安蓝点燃了一支香烟接着述说她的往事。

“那是在92年夏天,我记得那天是7月12号。是的,没错,就是这个日子,我永远也忘不了。就7月12号这天对我来说是种耻辱日,就如同所有中国人都忘不了“九一八。”一样。”

她说的这么蝎虎我都想笑,真不知7月12号这天她怎么了。于是我很不庄重地和她开玩笑说:“真是恐怖啊!好象那天你下地狱似的。”

“和下地狱没什么两样。”安蓝狠恨地吸了几口说:“王小光是天底下最大的混蛋,想起他我就恨的牙根直痒痒。长潞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恨他吗?”我没回答,只是定睛注视着她的脸。此刻她的脸上冰冷的象铁板一样。然后她一字一句的说“那天晚上,那个混蛋,把我给强奸了……”

“什什什么?他把你……”我不由的倒抽了口凉气,浑身的血液立刻沸腾了起来。

“就是7月12号那天晚上他把我强奸的。”安蓝说着话,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我赶快递给她一块纸巾——我都有心亲自给她擦干眼泪。她边擦眼泪边抽噎地说“那年我刚刚19岁,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那天晚上我睡的正香,不知什么时候那个混蛋就钻进我的被子里,等我醒来时,已经太晚了,我已经被他活活地俘虏了。无论我怎样挣扎反抗,都无济于事,他就象野狗一样在我身上疯狂地蹂躏。那年我刚刚十九岁呀!我还什么都不懂得。事后我看见床单上沾满了血红和污浊,我几乎要晕死过去了。”

我渐渐从噩梦中清醒过来,一抬眼正看见那家活蹲在我旁边抽烟呢。他弯着腿,躬着腰,浑身上下赤条条地,活象个大猴子。我不看他则已,一看他就气的发疯。我越看他越有气,越看他就越恶心。他那配是个人啊,简直是个畜生。王小光呀王小光,我他妈嫉恨你一辈子。想到这儿,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冷不防朝他后背猛揣了一脚,就听“扑嗵。”一声,他整个栽到了水泥地上,疼的他直学狗叫。他从地上爬起来还不服气呢,眼睛蹬的像包子似的。他刚要往前凑合,我随手拿起一个茶杯向他摔过去。幸亏他小子躲的及时,茶杯擦着他的肩膀飞落在了鱼缸上,把挺好的鱼缸砸的粉碎。那鱼缸是我前几天和朋友逛集市买的,还没来的及买鱼呢,缸就报废了。

王小光无愧是个畜生。他把我坑害了,我还没怎么着呢,他还犯起了混。他一反常态地和我刷混蛋说:“安蓝,你他妈少给我来这个,你这是吓唬谁呢。告诉你吧,也就是我王小光太老实了,这要换了别的男人早把你给睡了。”说到这,他又换了副嘴脸说“我们在一起风风雨雨快两年了,我想,你就算是木头人对我也该有点感情了吧。况且我诚诚恳恳追求了你有好几个月,你怎么就不动一点心呢?”他假装万分痛苦,可怜兮兮地说“安蓝,我求求你就别折磨我了,你也知道我心里有多么的爱你,你就答应我吧。今晚都是我的不好,我向你道歉。做为有血有肉的男人,我实在是困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所以就冒犯了你。”

听听他都说了些什么,就好象他把我强奸了还得我承担责任似的。还说什么,他太过老实了,我看他是伪装的太过老实了,最后不还是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吗。既然闹到这份上说什么都晚了,我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我让他滚出去,他不滚;他不滚我滚,我一分钟都不想看见他。于是我简单地拾掇了几件衣服塞进提包里,剩下的东西我都不要了。我‘赤裸裸’地来,还‘赤裸裸’地走,这就是我王小光在一起的下场。王小光见我要走,他上前一把把我手里的提包抢了过去。抢就抢吧,我还不要了。我已经一无所有了,还在乎几件破衣服吗?就这样,我连眼泪都没流,干干净净走出了那个家门。

大半夜的,我一个人走在黑漆漆的大街上,街上连一个人影都没有,整个金丽桥镇就想死了一样。此时此刻我该去哪里呢?好像去哪儿都是黑洞洞的。由于出来急促,身上穿的衣服很薄,一阵阵冷风吹的我直打哆嗦。我想心:干脆去住旅店吧,只要过了今晚明天就好办了,等明天天一亮我就离开金丽桥。

我哆哆嗦嗦刚朝前走两步,忽然听见背后有人叫我的名字,我一听就是那家伙。这真是冤家路窄,我恨不能马上逃脱他。我大约走了七八步远,他快速追了上来,一把拉住了我的胳膊。他求我跟他回去。我说别做梦了,打死我也绝不回那个肮脏的地方。他还拽我,我撇手扇了他一个大耳光。我就是想激他的火,他要是敢动手,我正好痛痛快快和他打一架。可是那天晚上那家伙熊包了,他连半个手指也不敢伸出来。

在街上,我们俩撕扯了好一阵子。幸亏是晚上,这要是白天非招一大群人看热闹不可。后来你猜怎么着?我不是不回去吗,没想到那家伙更有损招对付我。他乘我不备,一下子把我抱起,然后他就像背麻包一样把我抗在了肩膀上,大步流星朝家走去。那家伙力气大的像牛一样,无论我怎样挣扎都无济于事。等到了家,他一弯腰把我扔在了床上。我稍微喘了口气和他声明说:今天我是走定了,你把我背回来也没用。我要是在这呆一晚上,就会死的。而王小光看我要走,他回身把门给别死了,然后‘扑通’一声跪在了我面前。我这人是最讨厌老爷们儿下跪的,我一看见老爷们儿别提多反感了。因此我非常蔑视的说:‘王小光咱别演戏了好不好?都挺大的人了,玩儿那些花活也啥用。刚才我也想了,今晚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不能完全都怪你,我也有很大的责任。谁让我和你住在一起呢?你说的对,人毕竟是有欲望的,在那方面没用绝对的谁对谁错。要错也是错在当初我们就不该一起来北京’王小光跪在地上哭哭咧咧地说:‘不管怎样,事情已经发生了,想挽回也是不可能了。但是做为男人,我要为今晚上的事情负责到底。安蓝,我是爱你的,就让我们永远的在一起吧’说的比唱的都好听,这就是男人的本性。所以我绝不能轻而易举被他的甜嘴蜜语给蒙蔽了。我毫不动心的说:‘你要愿意跪就跪着吧,我得走了。希望你别死乞白赖拦我,那样没意思。咱们都挺大的人了,该怎的就怎的,别不知好歹’这几句话还真起作用,王小光听完立刻站了起来,他亲自给我打开了门说:‘那你走吧,我不拦你。但是我可告诉你,你出了这个门别后悔’我心说:你小子吓唬谁呀,你以为我怕你不成,今天我就走出去让你看看!

这人要是犯起混蛋来连上帝拿他都没辙。他明明是放我走的,但是还没等我迈步呢,他忽然从他的床底下摸出把菜刀来。看见那寒光烁烁的刀刃,我立刻就傻了。我惴惴不安的想:在这种情况下,他把菜刀拿出来是什么意思呀!是用这种方式送我走呢,还是想要我的命?天呐!一起共同生活了这么多年了,我没有哪儿对不住他的,他居然用明晃晃的菜刀来对付我,这还点人性了吗。就他手里拿的那把菜刀是我做饭用的,我曾经用那把菜刀给他做两年的饭菜,但是今天他反过来要卸磨杀驴啊。

我这人天生就不怕死,死对我来说是迟早的事。刚开始看见那明晃晃的菜刀时,我的确挺恐惧的,等我平静下来就什么也不怕了。于是我走到他的面前说:“王小光,我恳求你把菜刀快放下吧,你不知道你拿着把菜刀晃来晃去有多么可笑吗?你要明智点,菜刀是用来做饭的,它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假如你一意孤行的话,那么现在有两条路由你选择:一是,放下菜刀让我走,从此我们视同陌路;二是,要么你现在动手杀了我……那样就谁也不欠谁了。”王小光听完这话,他下意识地倒退了一步。他的面部表情比死尸的脸还要难看。他‘咯咯’咬着牙说;“安蓝,你别逼我,把我逼急了,我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我忍不住冷笑着说:“菜刀在你手里握着,是你逼我,还是我逼你?”他也冷笑着说:“这么说吧,你已经是我王小光的人了,我不能没有你。今天你要是敢走出这门半步,我就用这把菜刀来见证我对你的爱情,看看我的血是红的还是黑的。”我反问他说:“你觉得菜刀能和爱情相提并论吗?”他说:“没有你,我就活不下去。因为我爱你,你就是我的全部。在我王小光眼里,死和爱情是相等的。”我说:“既然你这么看待爱情,那说明你心理变态。”

和他说完最后一句话,我三步两步就走出了门。王小光在背后拼命的喊叫“安蓝,你给我回来,否则我死给你看……”这时我下意识顿了下脚步,也就在那一刹那的工夫,突然就听见屋里‘嘭’的一声闷响,紧接着我的眼前一片黑暗,就像天塌下来一样。我的天呐!这是怎么了,究竟发生什么事情?吓的我上气不接下气,心跳的像蹦出来一样。与此同时,我仿佛看见一片鲜红的血在缓缓流淌,那血还咝咝冒着热气……

不行,我得回去救他,假如我就这么走了,他一定会死的。想到这,我拔腿就往屋里跑。等到屋里一看,王小光真像死了一样,他整个躺在了地上,两眼望着顶棚,脸色像墙皮一样惨白。但是他右手还紧攥着菜刀,左手上粘满了血。让人惨不忍睹的是,他左手的中指和食指都不见了,只剩下光突突的白骨在外裸露着。地上一大滩血,床单上也喷溅了许多血点儿。这到好,一晚上见了次血,真是血光之灾啊!

尽管如此,我还是把抱上了床。此时把他疼的半个身子直抽搐。不过,那家伙不愧是贼骨头,两根手指掉了连哼都没哼一声,就那么干咬着牙。现在我也顾不上别的了,赶紧拿出手机给医院打电话,因为他失血过多,再耽误下去就会有生命危险的。可是我刚拨通电话号码,没想到王小光一把就把手机抢了过去。他歇斯底里叫嚣着,让我滚远一点,不要管他的死活,他讨厌看见我假惺惺的样子。哎呀,那家伙真是混蛋到家了,都到什么时候了,还说那种天打雷劈的话。要是不看他血流成河疼成那样子,我真想再给他两嘴巴。

我痛苦的央求他说:“小光,你听点话好吗,别任性了。这辈子我没求过谁,今天算我求你了还不成吗?就跟我去医院吧。”他怒凶凶的朝我嚷道:“去医院干嘛,不就掉了两根手指头吗,过会我还要镆脖子呢,我就等着去火葬场了。乘我现在还有口气,你赶快离开这吧,别吓坏了你。”现在我总算知道什么是流氓了,流氓要耍起了流氓脾气那简直是要命。唉!我服气了,遇见他这样的亡命徒是我上辈子欠他的。想到这儿,我双腿一软“扑嗵。”一声跪在了他面前,求他别和我赌气了,只要他上医院,我什么条件都答应他。王小光听到这话一下子愣住了,似乎他都忘了手指头的事。他呆呆的看了我有十多妙,然后一把把我拦在怀里,用那血腥的嘴巴吻着我的耳朵,连连叫着我的名字。也不知怎么,就在那一刻,我的心剧烈的跳动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