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莫忧一一记下答许,两人又闲聊些话语,无非是相互问候,区兰瑛谈吐温婉大方,轻言细语娓娓说来,象姊姊一样关怀体贴,无不慰贴温暖,莫忧很是敬重喜爱,转眼夜入三更,山风加重,区兰瑛再次询问莫忧,怎么深夜在此,莫忧不愿实言相告,只得编了个谎,掩饰过去,区兰瑛竟也信以为真,劝说了几句珍重身体,就提出辞别。

莫忧因心中悲伤,也不打算挽留,短短几语,两人就道了别,区兰瑛抱拳离去,淡黄衫子很快消失在岗下树阴。

莫忧目送她远去,心中又空荡荡的,苏岭的面容浮上脑海,好似被人摘去了心肝一样,好生难受。

罗衣也罢,莫忧也罢,昨天种种都成云烟,化为乌有。

血脉之亲早已了断,丁谓徒有父名,一旦真相大白,顿成陌路,莫柔已逝十年,遗骸也归于丁氏祖坟,唉,她既然不恨丁谓,终究是他妾室,葬于夫家也理所当然,田婆婆远去雷州,她十年隐居深山,十年养育之恩,如今仇恨得报,归乡归家,依从寇公,同归同柩,也是她尽了情份。

男女情义如今也成笑料,我当初不顾婆婆劝阻,执意跟随颜如玉下山进京,一路温存甜蜜,为他仕途奔波,最后落得个颜面扫地、被弃荒野的下场,绝望伤心境地幸有苏岭相依相伴,关怀体贴无微不至,原以为此生得其为夫,幸莫大焉,谁知洞房花烛窥得真相,他竟是前生负情负义的郎君,处心积虑娶我只不过为了悬崖上的一句“若有来生,我决不负罗衣”,更甚着,他瞒着我金屋藏娇,他瞒着我假递书信,他瞒着我赶走宝儿,他瞒着我杀人夺命,可笑我如在鼓里,耳目闭塞,两世被他所伤。

罢罢罢,这男女情爱也是依靠不得、信任不得,我一个孤魂野鬼阴差阳错来到这里,原本就是孑然一身,无牵无绊、无留无恋,如今妙极妙极,仇也报了,恨也消了,情也了了,真正的无牵无挂了。

闭目一吁,竟觉得无比轻快,重生十年,今天才算是脱胎换骨。

又细温了一遍十载往事,心忖,天意送我来此,又让我学得一身武艺,若是隐于山野做个农妇耕女,岂不憾哉?何不学一学红线四娘,做一个仗剑游侠,也不枉来这世间走一遭。想到这里,心神一振,眉眼间隐隐生辉,眸光流盼处媲美月华。

是极,既然是脱胎换骨做游侠,就该学那风尘异士,风骨铮铮,除去些女流的弱质,略一沉思,疾奔下山岗,如一抹幽魂飘入一间布坊,挑了件青衣换上,临走时在柜台上留下一只镯子做为买衣裳的银钱,这才跃身出去,又潜去马厩牵了匹彪壮黑马,同样留了些首饰做买马银钱,然后将头上几件钗环尽数摘下,只留下只银簪,将一头青丝挽了个髻,垂在脑后,十分满意,跃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腹,一阵风也似的融入夜色。

一路风尘滚滚,一路扬鞭如飞,一夜工夫已在开封城的数百里外,鸡唱三遍、旭日东升,莫忧勒缰驻马,四下张望,自己一人一骑正处在一条羊肠小道上,晨雾如岫云烟,袅袅飘忽于高枝颀木之间,半隐半露出淡金色的道道曦日,两旁灌木高低参差,荆棘丛生遍布,五颜六色的野花漫漫的铺张,放眼望去,好似农家那绣花的被面,鲜艳纯朴,爱煞路人,时有雀儿闹戏枝头花蕊,脆生生的啼几声,小道蜿蜒其中,前不见首,后不见尾。

莫忧啧啧称赞几声,忽感腹中饥饿,又催马前行,翻过这道起伏的山坡,那边地形开阔起来,依旧是林木深沉,百鸟啾啾,可喜的是竟在一处平坦树林中飘着一杆红旗,斗大的写着个“酒”字,树荫深处半隐半现一堵土墙,莫忧一喜,想不到这里竟有酒家,少不得我要大块朵颐,喜滋滋的摔了一鞭,那马也得了主人的心意,箭一般的向着那杆红旗窜去。

勒马跃下,莫忧扬声呼道:“店家可在?”话刚落音,早就见着一个黑脸汉子身手敏捷的从土屋里奔出来,这汉子中等身量,略显单瘦,布衣紧扎,颈上搭着半白的毛巾,一脸笑容,迎上来,拱手道:“啊哟,姑娘请进,姑娘请进。”

莫忧拍拍马背,笑道:“店家,拣些上好的草料,把我这马喂饱了。”

那黑脸汉子笑道:“姑娘尽管放心,小的知道。”随即仰着脖子朝里喊道:“小七,快来迎接客人。”随着话声,屋里传来一声脆生生的应答:“知道啦!知道啦!”风也似的跑出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生得白嫩水灵,一根黑亮的麻花辫俏丽搭在肩头,后脑斜戴着一朵不知名的野花,身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短襟衫子,浑身上下透出一股鲜嫩纯朴的气息,她向莫忧甜甜一笑,招手道:“姑娘请随我来,山野地方,没什么好东西招呼,能上桌的菜也就是几样野味。”说着,从前领着莫忧往里去,那黑脸汉子咧嘴一笑,牵了缰绳拐向侧墙。

莫忧也无甚讲究,但求填饱肚子,因在西川住了十年,对山中野味也略知一二,当下要几样野菜野味一碗米饭,拣了个角落着下,这小店地处偏僻,一个客人也没有,很是冷清,难怪见着莫忧,那般欢喜,那名叫小七的小姑娘笑嘻嘻的答应了,很快送上菜,又端了碗酒来,笑道:“这是自家酿的糯米酒,请姑娘尝尝,香是不香。”

莫忧笑着谢过,轻啜一口,果然清香扑鼻,唇齿留香,连声称赞,小七喜得双眼眯成两只月牙,露出可爱的小兔牙,扭头喊道:“三哥,我说糯米酒好喝,你偏说不好。”

那黑脸汉子从柜台后的帘子缝里探出个脑袋,呵呵一笑,也不说话,又缩进去了。

小七得到莫忧的夸奖,欢喜得紧,在莫忧身边转来转去,眨着清澈的双眼滴溜溜的打量,莫忧见她质朴可爱,邀她坐下,小七先是羞怯的摇头,又瞟了瞟莫忧,看她一脸和善,这才挨着板凳坐下,静看了一会,忍不住又道:“姑娘,我再给你倒一碗糯米酒可好?三哥嫌它太淡,要将它扔了,唉,扔了也是可惜。”

莫忧笑笑,点头许可,男人自然是不喝这种酒的,这酒太温和,毫无烈性,唉,温和,也有男人象糯米酒一样温和么?就象苏岭?

想到苏岭,莫忧象是着了火一样,疼痛迅速在心口燃烧起来,我曾以为,他是那么完美的男人,今生得他为夫,三生之幸,原来,这一切都是假象。

低叹之间,小七又端来满满一碗,莫忧一饮而尽,又要了一碗,小七喜得两眼放光,干脆把酒坛给抱了过来,莫忧连喝三碗,竟不觉醉,还要再倒,小七犹豫着不给,轻声道:“还是别喝了,要醉人的。”

莫忧冷笑道:“糯米酒有甚醉人!”抓过坛子又倒一碗,此时门外响起一声洪钟也似的笑声:“是极!是极!糯米酒有甚醉人!哈哈!”笑声之中,门口光线一暗,堵上一个铁塔似的巨人,此巨人生得很是趣味,身长九尺,腰宽如箩,光头无发,脖子粗短如脑袋一般大小,眉粗如鬃、目圆似牛,身着灰蓝直缀,肩头挂着一个绦布包袱,鼓鼓囊囊的,也不知装的什么东西,手提一根齐眉长棍,整个人往那门前一立,吓得小七瞠目结舌。

黑脸汉子从后房迎上来,乍见光头巨人,也愣了一愣,很快转上笑脸,一迭声叫着“客官请进”,光头巨人“嘿嘿”一笑,理也不理黑脸汉子,一步跨在莫忧桌前,大剌剌的坐下,将木棍靠墙一横,扭头对小七瞪眼道:“小丫头,怎么一点眼力也没有,还不去拿酒拿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