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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世尘埃

2022-01-14 15:0434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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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初来乍到一 (1)

许多年后,七十七岁的洪征明孤独地坐在门前的大青石磙子上,总会神情木然地伸长脖子向村口张望,希望能从那个山梁梁的豁垭口看见有人走过来。这个时候他也总会想起当初阿爸带着一家人逃荒到这个与世隔绝的叫做三道湾的小山村时的情景。

那时的三道湾还是一个只有四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依山建分列在河的两岸。河水清澈而甘洌,跳跃着游走在遍布石头的河床间,附着青苔的石头光滑、圆润,零乱地散布在河床里,享受着浪花欢快的抚摸,在天与地之间彰显着它的存在。每年三月,身裹长皮袍的藏族人都要在河边焚香煨桑,在长鼓的喧嚣声和煨桑的青烟中将金银珠宝和五色杂粮投进河水祭祀神灵,也借此向三道湾的那些汉人们宣扬这里是他们的土地,让汉人们都明白自己是为藏民耕种的奴隶这样的事实。

远离战乱的三道湾安静得像一块河滩里被溪水冲刷了千年的鹅卵石,年复一年地静坐在北方的风中,晨钟暮鼓,不闻世事,一切都么静谧安详,波澜不惊。

那时的三道湾还是藏族人居多,一个叫迭目桑吉的藏族地主统制着这里的一切。迭目家的房子建在穿村而过的河的上游,是村子里地势最高的地方。迭目桑吉认为这里的一切都是他迭目家的,所以自己家应该住在最高处,俯瞰着全村子才对,并且也应该最先喝到山泉中流出的水,最先看到山梁上升起的太阳,也最有理由离大山最近。

和众多来此定居的人一样,洪老四一家那时也不过是一个躲避战乱来这里的异乡人,语言不通加上区区五口之家这个劣势让他时时都记住了自己地位的卑微,这种卑微让他把自己当成一粒路边的尘土,在别人的不屑与冷漠中苟安于此。没有人愿意知道他姓甚名谁来自何方,也没有人关心他贵庚几何会点什么,更不会有人认为在这些鸠形鹄面相貌奇异的外乡人中日后会出现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在往后的岁月里带领大家一道去打土匪、打马家军,参加解放队伍,搞土改、划成份。

洪老四是当了逃兵来这里的。三十岁的客家人渔民洪老四在三十岁时被抓兵到了新疆,干燥的气候和不能吃饱饭的生活加上兵痞们对他这个蛮夷之人的虐待使他无法适从,更何况行军打仗。于是在做了六个月的马夫后,逃离新疆,又用了一年的时间,沿途乞讨,来到祁连山脚下这个叫三道湾的地方落了脚。洪老四乞讨到这儿的时候,六十岁的迭目桑吉看着他可怜就收留了他。又过了一年,洪老四回到老家,将妻子娘喜和三个孩子接到了三道湾。那时的洪老四只是想躲避战乱,让妻子和三个孩子能留个活命。和这里的汉人一样,洪老四也学会了种地打猎,艰难地支撑着这个家,伴随着日出日落在这种寂静的天地中看着三个孩子一天天地长大。那时的洪征明只有十三岁,和父亲一起给地主迭目桑吉家当长工,和父亲一样赤脚下地,春种秋收。

在迭目家的长工当中,老迭目非常喜欢洪老四这个汉人。这个身高五尺的精瘦汉人就像驴一样,不光整天有使不完的劲,在他家的庄稼地里锄草翻土不知疲倦,让迭目家的农活变得有序,还会做好吃的肉食,会修理家里坏了的桌椅板凳,这让迭目桑吉很高兴,甚至迷上了到厨房去看洪老四煮肉。

迭目家中牛羊肉的腥膻气味和辛辣的老烧酒气味,总让洪老四有一种恶心想呕吐的感觉,这种味道在迭目的儿子扎西身上最为浓烈,也让人生畏。年近三十的扎西生得膀大腰圆浑身散发着蛮力,独自一人就能扳倒一头五岁的牦牛并从长长的靴筒中抽出藏刀来割开脖子把血放干净。更可怕的是扎西有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横劲,在三道湾他想打死个人那也没有人敢拦着他。扎西喜欢喝酒喜欢在村里乱摸女人也喜欢打骂他看不惯的人,无聊的时候他会挎着盒子枪手握皮鞭对这个小山村进行一番巡查,喝问别那些在墙根下晒太阳的人们:“你们怎么晒我们家的太阳?”这个时候,人们都会像老鼠一样躲进家门。扎西还喜欢骑马,骑马的时候喜欢有人像狗一样趴在地上给他当板凳,好让他踩着他们的脊背一抬腿就能稳跨上马鞍,他说他见过土司,土司老爷就是这么上马的。洪老四不知道土司是何等人物,只想不去招惹这个扎西。扎西曾经问洪老四一个在他看来非常神秘的事情,他说你们外地汉人做的肉好吃,女人也长得白,你能不能给我也找一个你们外地汉人的女人。这事让洪老四感到害怕,他觉得这个混蛋是不是看上了他的老婆娘喜而要出点非份的举动,可是后来扎西又说你们汉人的女人脚太大,这才让他放下了悬着的心。每天都拖着疲惫的身躯拉开柴门走进屋内,看着老婆和三个孩子有所期许眼巴巴地望着他的眼神,洪老四心中就少不了更多的悲楚,无神地看着那盏小小的油灯上跳跃的一豆灯火,他只能伸手搂搂孩子,环顾四面透风的篱笆墙,抓起麦草去填塞墙上的缝隙。有时乘着天黑,他会偷偷带一些迭目家缝制皮袄的下脚料回来,将这些碎羊皮、碎牛皮缝制成靴子套在孩子们的脚上,或是偷一点马料回来炒熟了给孩子们吃,以此来安慰老婆和孩子们那种空洞无神的眼中流露出的企盼。

寂廖的夜晚,洪老四双手拢在脑后躺在那种北方才有的土炕上,就使劲琢磨怎么能挣点钱来养家,怎么能让妻儿能吃上在老家时的那样一顿饭,更为那次荒唐的经历而懊恼,甚至情不自禁地举起巴掌扇自己的脸,娘喜问他怎么了,他不作答。因为这是个秘密,一个不能给任何人说起的秘密。

离开新疆当逃兵时洪老四顺手牵了一批军马回来,他听说这种伊犁马很有耐力,他想骑它回家,想快点回到妻儿身边。半路上住进一家大车店后,老板娘很热情地招呼他,让他住单间屋子,吃饭时加了一大盘驴肉还给他烫了一壶酒让他暧暧身子。老板娘的嘘寒问暧让他受宠若惊,当老板娘听说他是闽南人后更来了殷勤,说自己也是闽南人,十五岁时被卖到了这里,这让洪老四有了点感动。于是话也多起来,话一多也就喝多了酒。酒酣耳热之际,老板娘解开衣襟,将一对大白奶子豪放地甩出来说大哥你今晚就要了我吧。离家已有半年的洪老四哪禁得住这一对大白奶子的诱惑,咧嘴憨笑了两声便扑到了老板娘身上。第二天洪老四离店时老板娘说你昨晚睡了我还没给钱呢,洪老四说那不是你让睡的吗?老板娘说,我说让你睡你就睡啊?那我让你去吃屎你吃吗?这时洪老四的头皮开始发麻。老板娘接着说我说我是你老乡你就信啊,你这个猪头,你现在要么留下马要么留下一条腿,然后给老娘滚。洪老四这才知道落了黑,看看老板娘招来的两个满脸横肉的伙计,他两腿不由地软了下来,他想跪地求饶但一想到老板娘昨晚的招都使得出现在求饶也是没用的,于是就转身出了大车店。他想骂一句“他娘的”,但一想到北方人叫“妈”不叫“娘”,就使劲骂了句“他妈的”,这时老板娘的两个伙计齐声说你再骂一句,并跑过来准备揍他,洪老四便撒开两腿飞一般地逃走了。

没有了马,洪老四伸手搓着包袱中的五块银元犯了愁,车是坐不起的,走是没法回到老家的,他把心一横,就奔路边的一户人家去讨饭。就这样,洪老四又用了半年的时间讨饭到了三道湾的迭目家。而身上那五块银元直到又过了一年他回到福建老家时才交给老婆。

迭目家不吃鱼,也不让洪老四他们这些汉人去门前的河里摸鱼,谁要是去摸鱼吃,那是要被吊起来打三鞭子的。迭目家的皮鞭是用牛皮拧成的拇指粗的长鞭,有专门的人用它来行刑,这是迭目家的家法。洪老四在刚接回老婆孩子到这里的那个夏天就因为煮鱼吃尝到了这种鞭子。第一鞭抽在身上的时候,洪老四觉得背上被冷冰冰的什么东西划了一下,他只是哆嗦了一下,在他还没有认真体会这种滋味的时候第二鞭又落了下来。这次他的感觉要强烈一些,准确地说是疼,一种皮肤被撕裂开了的疼,他紧紧地咬住牙想挺住,可就在这时第三鞭斜裹着扫了过来,缠在了他腿上。这最后一鞭使洪老四丧失了再想挺住的毅力,他斜斜地向前一扑倒在了地上,一大泡尿顺着单薄的裤腿迅速地流出来。

洪征明目睹了父亲洪老四受鞭刑的过程,并由此对皮鞭这种役使牲畜的工具产生了深深的敬畏。在他将洪老四背回家后发现,就因为这三鞭子,父亲瘦削的脸已经扭曲,毛毡一样紧贴在头皮上的枯黄的头发中渗出不少汗珠。剥下洪老四身上的衣服时,被鞭子抽过的地方已肿了起来,像是有三条蛇缠在身上,而那蛇身上还在不断地往外渗着血水。这让十三岁的洪征明记住了迭目家皮鞭的厉害,明白这种鞭子是能让人身上肿起来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固执地认为皮鞭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东西,就像自己梦见那鞭子变成一条缠死一头大象的巨蟒一样,是一种可怕的武器,比那些刀枪棍棒更容易让一个人倒下,谁的手中要是有了这个东西他就是无可匹敌的英雄。基于这种认识,多年以后他领兵打仗时还制做并使用了这种武器。

他羡慕村子里那个动不动就起身进城的大个子汉人白良才,不光能说会道,见多识广,还把和洪征明一样大的儿子送到城里去上学,在三道湾这个几乎连外人都不知道的地方,总会有一些山外的新鲜事儿能从他嘴里讲出来。况且他不是迭目家的长工,这在当地人的眼中是非常了不起的。可是自己又没法和人家比,人家虽是汉人,不给迭目家种地干活却也有吃有穿。“人比人气死人。你就不要和人家比了!”娘喜曾经这样数落他。

洪老四在尝过了一次鞭刑后不并没有对这种让人颤栗的皮鞭产生很多厌恶,而是怀有敌意地想操持这种东西,他请求迭目让他放羊,好让他能手持这种东西驯服羊群。他的想法很简单,在人和人不平等的世道里自己不能有一点尊严地活,那就甩杆长鞭在畜牲中吆喝吆喝,来出点恶气。可是迭目拒绝了他的请求,迭目说一个汉人家放什么羊,汉人生来种庄稼干农活是好样的,放羊就不行啦,你要是在地里干得不顺心那就去挖煤吧,我迭目家人多房子多,冬天烧煤多,现在的一个窑口哪能够,你要是能行就一个人去挖煤。

洪老四做梦也没想到,迭目能开恩让他去挖煤。他想走出迭目家的大院子,看看山里还有没有能让他活得更好的出路。当然这有他一个不愿让别人知道的盘算,挖出煤然后偷偷地换粮食吃。在三道湾这个迭目家说了算的村落里,别人说话是没有分量的,迭目家繁重的劳役永远没完没了,也永远不能让他的老婆和三个孩子吃上一顿饱饭,过年时奖赏一样地给他一点猪、羊或是牛的内脏让他们尝尝肉的滋味,那已经是迭目家给他的天大的福份了。在他看来,挖煤是让他获得自由身的唯一出路,现在得到了迭目的允许,自然是喜出望外,连忙带上十三岁的大儿子洪征明来到离家十多里远的柳林滩,寻得一处露出点煤矸石的山坡,开始追寻他企盼的活路。

那时的柳林滩是一片很大的灌木林子,天蓝水清,山花遍野,流泉在山涧欢快地奔涌,雉鸡在林中漫步觅食,茂密的麻柳有一人多高,人钻进林子都会迷路,一切树木花草都会让人置身其中就忘了自己的存在。这个地方让洪老四觉得非常理想。别人挖煤都去了离此三十里的青石岭,而他却不想去和那么多他不熟悉的人搅和在一起,再说了那儿煤多但麻烦也多,还时不时地有土匪来抢掠,他只想安心地挖煤,好快点给迭目家完成那一年十大车煤的任务,否则他一家就吃不上饭。这儿离家不远,迭目家自然放心属于自己的地盘,也不派家丁来巡山,给迭目家挖煤之际再偷偷地下活扣套几只野鸡獐子什么的,这也是不费多大力就能做到的。

“儿子,你得上学读书。”置身于这样的地方,洪老四忽然间心中又升起了他的愿望,也有了很多的兴致,他向儿子讲着“靠山吃山”的道理,也为儿子规划着将来。

洪征明并不接他的话,只是埋头和他一起编柳条筐和背篓,在柳条筐底绑上两根便于拖动的木条,为挖煤做准备。

“这儿肯定有煤。这是煤碴,有煤的地方才会有这东西。”洪老四挖一会土,坐下来歇气的时候,随手抓起一块煤矸石对儿子说。

儿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去青石岭挖煤,洪老四回头对儿子苦笑一下,觉得自己家还真的不能和人家白良才家比,自己只知道当长工挖煤,这儿子怎么也是什么也不开窍啊!“煤遍地都有啊,只要你肯挖就能挖到,就像金子遍地有一样。”

那时的洪老四,对挖煤倾注了全部的希望,他像个赌徒一样地与煤窑较上了劲,像个钻地的野兽一样狠命地开挖,煤窑就顺着煤矸石层的走向,迅速地向前延伸。洞口很小,仅容得下一个人进出,嘴里紧紧衔着一根两尺长的柳木棍子,棍子的一头吊着个小油灯为他照亮,小油灯不大亮,冒出的烟却很大,辣眼睛也呛嗓子,他半跪着赤脚行进在前面,用镐头刨开石碴,再用柳条筐拖出石碴倾倒在洞口外,“现在是探煤,如果真出煤了,我们就把洞再挖大一点,那样就不呛了。”他一边挖一边嘟嘟囔囔地说给自己听,也像是在给儿子说,其实他心里明白这只是自己对这种生活的无奈表白。

山里面的天黑得早亮得晚,从天边洒出霞光起,洪老四就躬身钻进矿洞,到正午时分,他已经来来回回进出矿洞十多趟,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在扳倒从矿洞中拖出来的煤筐将它底朝天一扣,他的意识中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