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斯不再犹豫,蹬上单车,冲着城门骑去。
最近几次进出让阿莫斯与城门侍卫混得颇为熟悉,见他骑单车而来,皆双手抱拳,寒暄问候。阿莫斯只是轻点下巴,说道:“我奉王爷之命,要出城办点事,快快开门。”侍卫一听是王爷,哪敢怠慢,三下五除二便打开城门,向阿莫斯告别。
阿莫斯狂笑,出城之际,对着稻城亚丁大喊道:“我回来那日,便是屠你皇宫之时。”
皇宫大殿。
王爷在龙台上正襟危坐,御医正在给他的肩膀包扎。由于流血过多,王爷此时面色苍白,看着已经变硬的S,缓缓说道:“你终于拼不过阿莫斯。来人啊,传我的命令,天黑之前,我要让紫罗兰变为废墟。”
紫罗兰步行街。
西蒙醒来后看到阿莫斯的留信,仔细阅读,并按照阿莫斯的计划行事。信中写道阿莫斯刺杀王爷后会遁走巴比伦,让他不用担心。阿莫斯猜测王爷会派人来屠杀紫罗兰,信中嘱咐西蒙醒后一定将紫罗兰步行街所有人员遣散,以免造成人员损失。西蒙神色严肃,将阿莫斯给予他的金票拿起,唤人集合,做着最后的演讲。
当皇宫禁卫军浩浩荡荡冲入紫罗兰步行街的时候,鸦雀无声。此时的紫罗兰已经变为空城,只有一只只飞鸟立在屋檐上,肆无忌惮的叫着。队长冷哼一声,说道:“给我砸,碰到活人一律处死。”可惜他的美梦没有成真,禁卫军连只飞鸟也没有抓到。
王爷虽然恼火,但毕竟阿莫斯已经逃遁,没人再能阻止他夺位登基。王爷不断大笑,来到一幢小黑屋中,真龙天子被关在这。皇帝看到王爷进屋,头也不抬,冷笑连连。王爷解开捆绑皇帝的绳索,轻轻道:“明天,我亲自送你上路。”
翌日。狂风呼啸,阴云密布,稻城亚丁的龙脉处,聚集了成千上万的居民。未到午时,却大雨滂沱,一道粗如树干的闪电划破长空,紧接着,一声炸雷轰击苍穹,人们的内心,压抑到了极点。
王爷两鬓斑白。坐在高台上。对面是连夜搭起的刑台,刽子手描眉画眼,用鸡血涂满整个脸颊,感觉滑稽却又神秘。虽然遭遇暴雨,但百姓无一退却,千万双眼睛仰看刑台,有一壮年男子捆住双手,跪在其上。这男子就是曾经叱咤风云、统御千兵万马的皇帝。
雨水打湿鬓发,顺流而下,王爷感到奇痒,用手轻挥,甩走雨滴。“午时已到。”远处,刽子手身背大刀,仰天怒嚎。王爷从桌上的木桶中抽出一根木简,向地上刨去,“行刑。”冰冷而决绝的声音回荡在每个稻城亚丁百姓的耳畔。
刽子手向前一步,抽出插在皇帝勃颈处的木标,扔到一旁。皇帝满脸水滴,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虽然他眼眸明亮,但此时在王爷的眼中,与死人无异。又是一道闪电划过,皇帝仰起头,大声喊道:“怪我,怪我啊。若我没有分神于战事,岂会让你夺权。成王败寇,动手吧。我相信,早晚有一天你会与我一样跪在这台上,老子在下面等着你哈哈哈哈。”嘶哑恐怖的笑声传来,王爷不耐烦的摆摆手。
刽子手握紧钢刀,手起刀落。民众捂住嘴,捂住眼,却捂不住恐惧的内心。皇帝人首分离,尸体轰然倒地。皇帝的人头向死之前一样双目圆睁,嘴露佞笑,死死盯着王爷的位置。雨水冲刷着血水,混成一团,向着稻城亚丁最阴暗的水沟中流淌。
“哼。”王爷表情轻蔑,快速站起身,向皇宫走去。
从今天开始,楼兰国正式易主。
巴比伦位于紫荆大陆的最南方,是这大陆上最为神秘的国度。没有政府,没有鲜明的职业分化,乱得像一锅粥,却又秩序井然。特别像那个世界中的索马里。不同的宗派割据其中。罗兰国水太深,日不落还在通缉他,反复考证后,阿莫斯选择了巴比伦。
从楼兰国到巴比伦大概需要一个月的路程。阿莫斯手中还剩一梭子弹外加弩箭十多只,防身固然没有问题,但若遇到大批部队,只有死的份。
骑行巴比伦需要经过荒凉的红土平原,平原上鸟兽稀少,野菜野果更是难得一见。阿莫斯唤出玄机袋,除了武器外没有半点干粮的影子。他悻悻的拍着脑袋,懊悔万分。
空腹传出的咕咕声,飞鸟相啼的喳喳声,交织成一首饥饿进行曲,重复在阿莫斯耳边播放。他双眼通红,像条饿狼般扫视着周围。若此时有活物走过,不知阿莫斯会不会将它生吞活剥。
这一路走来,阿莫斯发现官道上有两条深深的车轮印,他猜想前方必有商队,就紧蹬两步,加速前行。刚刚下过雨的平原土质松软,车轮容易深陷其中。前胸贴后背的阿莫斯就这样卯足劲蹬车,终于在天黑时,看了到前方黑压压的商队。
走红土平原的商队必定会去巴比伦,考虑到这点阿莫斯才紧追不舍。他从玄机袋中拿出54式手枪,熟练的上膛,开保险,紧紧地握在手中。阿莫斯将脚下的铁家伙放置在路旁不远处的沟壑中,趁着夜色走进了商队。
猫头鹰的咕咕声传来,让红土平原的夜色更加凄凉。阿莫斯舔了舔嘴唇,寻找着猫头鹰的踪迹。这时,商队中的对话悠扬传来,阿莫斯掏掏耳朵,仔细的听着。
“伊格恩,你们天机派不要欺人太甚。就算我宗家道中落,但若今天有一人活着,必定倾全派之力向你们讨个说法!”
这句话铿锵有力,中气十足。阿莫斯猜测,这声音的主人定是习武人士。
“桀桀,不要妄图挣扎,龙与蝼蚁的差距不是勇气就可以弥补的。乖乖交出天眼珠,我兴许会饶你一命。”
听到这话,阿莫斯大吃一惊,天下竟然还有第二颗天眼珠,虽然他尚不了解天眼珠的作用。阿莫斯躲在路旁的沟壑中,脑中飞速比较着,杀人越货与拔刀相助。几个呼吸间,阿莫斯便决定要帮上一把,巴比伦举目无亲,他需要一个可以容身的地方。
“做梦!我绝尘总虽不是一级宗派,却也是堂堂的名门正派,绝不会求饶苟活。你若有本事,便来拿吧。”伴随这句话的,是一阵拔剑出鞘时的轻吟声。
“米尼,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既然你诚心想死,那就秀怪老夫心狠手辣了。”阿莫斯从沟壑中拔出一根草,含在嘴中,喃喃低语道:“要打就打,别像娘们一样嗦半天。
顿时喊杀声连声一片。刀剑相碰声清脆亮耳,受伤之人的哀嚎声刺激着阿莫斯嗜血的神经。让他出乎意料的是,劫宝一方竟然有魔法师,在第一轮攻击中口吐咒语,释放出雷电术轰死护宝方数人。阿莫斯细心观察到,魔法师的出现,已让护宝方乱了阵脚,节节败退。
终于等到了这个契机,阿莫斯手持钢枪,从路旁沟壑中跳出,大声唱到:“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啊,风风火火闯九州啊!”
一阵毫无旋律的歌声飘入场站,引得众人阵阵黑线。但战斗却暂时停止了。
抢宝方的领头人阴恻恻的说:“朋友,如果你路过的话,我奉劝你赶紧走。不然吃不到鱼还惹得一身腥。”被抢宝方像虔诚的信徒般望着阿莫斯,暧昧的目光引得阿莫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阿莫斯换上冷面,说:“朋友,我乃楼兰国人,本不想参与这等闲事。但我又是一名富有正义感的好青年,所以,我要维护正义。”阿莫斯高大伟岸的形象如救世主般印刻在绝尘宗每人的心上。
“哼。”轻蔑的声音打破臆想中的阿莫斯。顺着声音看去,是那位魔法师。二人目光相对,阿莫斯玩味的说:“久闻魔法师的威名,今天一见也不过如此。不知朋友有没有兴趣,与我讨教几招?”说着,阿莫斯将食指放于扳机上。
魔法师再次冷笑,向空中洒出一把香料,并举起手中的法杖,开口道:“今天,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蚂蚁撼大树。”没给魔法师念咒语的机会,阿莫斯举起手中的枪,沉静一秒后,扣动了扳机。
火舌涌现,巨响伴随着空气声撼天动地。魔法师应声倒地,子弹打中了他的小腹,在地上不断挣扎,低吟。腥臭的味道传来,令人作呕。瞬间秒杀一名魔法师,让在场所有人感到惧怕,到底是何种法器如此犀利?
天机派的伊格恩心中巨震,这半路杀出的程咬金破坏了他的全部计划。此是性命为重,他急忙喊道:“今天这梁子结下了,撤!”
话音刚落,天机派数十人像丧家犬一般亡命奔逃。
绝尘宗的米尼略微沉吟,向阿莫斯抱拳致意,说:“朋友,谢谢你出手相救。”说完,便带着众兄弟追向伊格恩。
阿莫斯将手枪收入玄机袋中,坐在了绝尘宗的马车上。